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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制定城市地下工程建设环境风险评估规范 填补国内相关标准空白

近日,安徽省住建厅组织编制的安徽省地方标准《城市地下工程周边环境风险评估规范》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新规范有望为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管廊等地下工程防范风险提供指导,填补省内及国内相关标准空白。

目前,安徽正在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及综合管廊等地下工程,其中合肥市轨道交通线多条线路已经投入运营,同时合肥、芜湖等地多个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综合管廊工程在建。省住建厅结合安徽实际情况,本次制定城市地下工程建设环境风险评估规范,旨在为防范化解本地区的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管廊等建设风险提供必要的指导。

“通过建立地下工程风险评估及应急评估等体系,将填补省内及国内该领域相关规范标准的空白。”针对城市中的地下交通、公共服务、物流运输、防灾减灾等设施,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对工程建设风险进行分级辨识、分析和评价,科学评判风险危害性,采取合理的处置措施或对策。

地下工程周边的环境设施依据类型、功能、使用性质、特征、规模等综合确定,分为四级。其中,当周边环境风险等级定为Ⅰ级或Ⅱ级的工程,还应进行环境风险专项设计和建筑物安全性鉴定,专项设计文件和建筑物安全性鉴定要通过专家评审。在施工前,要通过调查检测等手段,预先采取防护和加固措施。

从地下结构风险来看,如果施工影响范围内有轨道交通运营线路、铁路、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施工需保证其正常使用和安全。地铁盾构隧道如下穿多层或低层民房,多层或低层民房多为浅基础,自身安全性相对较低,控制不当可造成民房的过量沉降、差异沉降,会危及房屋的安全。

城市地下管网纵横交错,各类管线埋设年代不同、功能不同、材质不同。施工如果邻近或下穿重要管线、管线密集区,管线出现损坏时,将诱发巨大的安全隐患。

因此,征求意见稿提出,面对这些情况时,工程施工出现问题或环境控制不当,很可能引发较大损失和社会影响。因此,需重点开展周边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保证地下工程建设安全开展。(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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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安徽省住建厅 城市地下工程 风险评估 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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