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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重点物资运输车电子通行证启用 不再加盖审核单位印章

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审核发放使用的通知》(皖疫防办〔2022〕370号)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对安徽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微信小程序进行升级,自2022年6月1日零时起,正式启用安徽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电子通行证。

特别提示,申请单位需要按照小程序的提示,在线提交有关材料;线上审核同意后,将自动生成套印“安徽省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专用章”的电子通行证,无需再到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盖章。

通行证保障的重点物资包括:医疗与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6大类民生物资,以及农业、能源、原材料、重点工业品等4大类重要生产物资,以及重点外贸企业物资等。货运车辆不进出涉疫地区不需要申请使用通行证,收发货单位也不需要申领并使用通行证。

按照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将我省通行证“网上申请、线下审核”调整为“网上申请、网上审核”。同时,为保持政策的连续和方便企业申请,继续授权收发货单位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进行审核,但不再加盖审核单位印章,通行证上只保留“安徽省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专用章”。(记者 余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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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重点物资运输车 电子通行证 民生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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