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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化妆品等领域违法犯罪 邢台市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严查严防严控质量安全风险,确保药品安全……3月11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全市范围内为期一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已经开始。

行动中,药品领域研制生产环节将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伪造、骗取许可证,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过程中的掺杂使假、非法添加、染色增重、虚假投料,违法违规购进使用原辅料,编造生产记录、检验记录等行为。

经营使用环节,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药品和伪造、骗取许可证,从非法渠道购进使用药品,通过伪造资质证明文件、出租出借证照等非法购进销售药品,违法回收药品或者骗购套购国家管制药品,网络违法违规销售药品等行为。尤其严厉打击通过网络销售特殊管理药品的严重违法行为。

医疗器械领域研制生产环节,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伪造、骗取许可证,注册备案造假,编造生产记录、检验记录,非法委托生产和不按技术要求生产等行为。经营使用环节,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医疗器械和伪造、骗取许可证,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通过伪造资质证明文件、出租出借证照等非法购进销售医疗器械,以及网络违法违规销售医疗器械等行为。

化妆品领域研制生产环节,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和伪造、骗取许可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委托未取得相应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化妆品,生产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化妆品,使用应当注册备案但未经注册备案的新原料生产化妆品,生产不按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生产化妆品,注册备案造假,非法添加、使用禁用原料、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限用原料等行为。

经营使用环节,严厉打击经营使用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冒用他人化妆品注册证,标签明示暗示医疗作用,违规擅自配制化妆品、拒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网络违法违规销售化妆品等行为。

行动中,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加强日常监管基础上,全面排查违法违规信息。依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故意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以及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实施行业禁入。(记者侯东杰通讯员 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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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监管力度 药品安全 专项整治 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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