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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彬红牛利用“50年协议”的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

6月27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作出(2021)京04民初713号民事裁定书:驳回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关于“50年协议”的起诉。

去年底,华彬红牛曾从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的一起判决中看到了“翻盘”的希望;不过,“红牛纠纷”的局势似乎并不容被扭转。

有关该案的最新《裁定书》显示,本案于2021年6月10日立案。彼时,原告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称红牛维他命,由华彬集团实际控制)起诉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并提出诉讼四点核心请求:首先,确认“50年协议”第七条有效;其次,确认“50年协议”的有效期为50年;再者,判令红牛维他命公司的股东办理红牛维他命公司营业期限续展至2045年11月9日的变更手续;最后,判令天丝赔偿经济损失1亿元人民。

对此,法院经审理之后,作出《裁定书》认定:“50年协议”不是复合型合同,不具备分拆起诉的请求权基础,因此,红牛维他命公司的诉讼请求不具有基本的诉讼法依据。红牛维他命公司“抱残守缺”、其诉讼行为本身存在悖论、红牛维他命公司是合同客体而并非合同主体,红牛维他命公司反客为主,不是本案适格原告,红牛维他命公司的拆分条款分别诉讼的行为极大浪费司法资源,且直接导致其诉讼请求不具有诉的利益。

业内观点认为,2022年12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曾就“50年协议”作出了有利于红牛维他命公司的判决,让红牛维他命看到了转机。但伴随着此次“驳回起诉”裁定的披露,“50年协议”的现实和法律意义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予以了否定。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中,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分析了“分拆起诉”这一概念。《裁定书》第8页显示,法院确认了“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将’50年协议’不同条款拆分后向不同的人民法院分别提起诉讼”的事实。

对此,红牛维他命解释称,《协议书》属于复合型合同,而本案中仅以“50年协议”第七条为请求权基础。

不过,法院认为,协议条款之间必然存在前后呼应关系,原则上不应予以拆分。红牛维他命单独要求确认“第七条”有效,是对协议所涉全部事项的总括性约定,不具有独立意义,也不可能构成一项独立的请求权基础。

对此,《裁定书》还举例称,法院无法想象协议书第九条“本协议为中英文两种文字”也可以构成一项独立的请求权基础;同时,第八条“本协议在各有关方签订内容详细的最终合同后实施”如果被抛开,第七条的单独讨论也“毫无实际意义”。

基于此,法院认为,红牛维他命在单独要求确认“第七条”有效的基础上提出QT诉讼请求,不具有基本的诉讼法依据。

同时,法院还补充认定,即便《协议书》属实,红牛维他命的诉讼行为本身就存在悖论。

究其原因,法院认为,红牛维他命经吸收合并QT公司以及变更股东等一系列事件,目前的登记股东已经远非“50年协议”中所设想的情形;而红牛维他命依然抱残守缺,单独要求对“第七条”做出评判,也不具有现实意义。另外,怀柔乡企并非“50年协议”的签订主体,是1998年吸收合并期间才成为红牛维他命的股东,而红牛维他命将怀柔乡企一并列为被告提出“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本身即存在悖论。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去年的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审理“50年协议”诉讼案件的过程中,天丝公司就已经多次表明红牛维他命并不具有原告主体资格,不是适格原告;而在本次裁定中,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也首次裁定红牛维他命确实不是50年协议案件的适格原告。

简单说,对于华彬而言,“对簿公堂”之路依然坎坷。

华彬集团和天丝公司仍在围绕“红牛”商标、生产和销售进行拉扯。不过,每一次法院判决或者裁定发布后,该“战局”走势都趋于明朗。

2023年4月,快消君曾报道过华彬湖北工厂及其销售公司被法院判决立即停止生产的事件,同期关于“中国红牛被禁止销售”的消息在互联网上发酵,华彬集团与天丝公司再次“开战”,《50年协议书》再次成为争论的焦点。彼时,华彬集团认为,根据《50年协议书》该公司50年内在国内可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泰国天丝无权在华经营红牛产品;而天丝公司则表示“《50年协议书》不是实施商标侵权的借口”。

2023年6月初,快消君注意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苏01民初1901号一审判决: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需立即停止销售并赔偿天丝公司3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在该案中,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394号判决已对《95年合资合同》进行了评判,且已明确天丝公司享有案涉注册商标专用权,该案的再审审查程序不影响原判决效力,深圳国际仲裁院受理的合同纠纷案的仲裁结果不影响本案的审理。

业内观点认为,中国经济正呈现回暖向好趋势,尤其是近期中国出台了多项提振消费的政策措施,相信在这些新政推动下,中国经济会以更快速度复苏发展。这也为包括天丝公司在内的外资企业在国内投资、布局产能提供了更多机遇和潜能。

随着相关判决和裁定结果的进一步出炉,天丝公司在市场开拓的层面获得了更多合法背书,也为其产能端几十亿元的重资投入带来了更大的释放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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