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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院公布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 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

5月3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安徽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2021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案件10343件,其中刑事651件、民事9308件、行政360件,侵害未成年被害人罪犯的减刑、假释24件。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兵介绍道,全省法院在对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实行特殊保护的同时,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切实贯彻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政策精神。“如依法加大对未成年被告人、罪犯适用非监禁刑和假释的力度,让其通过社区矫正早日回归社会。去年生效判决未成年被告人651件1018人中,宣告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330人,非监禁刑适用率达32.4%。再如,会同省检察院出台《关于二十三种常见犯罪量刑规范的实施细则》,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综合考虑认知能力、犯罪动机和目的、犯罪年龄、悔罪表现、成长经历等情况,视情减少基准刑的10%-60%;对于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全省法院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封存轻罪记录。对判处五年以下刑罚且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诉讼档案,严格执行犯罪记录封存要求,为其回归社会创造了条件。如对于罪错学生李某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办案法院通过社会调查,查明李某某系在读高三住校生,学习成绩较好,因家庭困难,受人蛊惑出售含有淫秽视频的百度云盘账号、密码牟利。李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真诚认罪悔罪,请求从宽处罚继续就学。经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系在校学生等情况,法院对李某某的轻罪记录进行封存,合议庭反复与李某某的家长及班主任沟通联系,协调解决李某某参加高考事宜。后李某某参加当地单招考试,被河南某高校录取。

此外,安徽法院还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积极做到寓教于审。如马鞍山市雨山区法院开启“圆桌审判+心理干预”模式,把5名拥有心理咨询师、少儿心理咨询师、房树人心理测试、沙盘治疗师资质的干警归集少年法庭,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加强法治教育。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继续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加强少年法庭建设、推进犯罪预防、汇聚工作合力,全力推进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记者 孟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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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安徽省法院 未成年人案件 少儿心理咨询师 少年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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