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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涉案金额超160万元!男子出租3张银行卡,长顺法院判了!

如果出售银行卡就能获利

卖卡越多,赚得越多


【资料图】

遇到这种“好事”

你会心动吗?

如果这种行为

涉嫌违法犯罪呢?

基本案情

2022年12月,被告人孙某在某QQ群内从其他人的聊天得知可用银行卡帮忙转赌球资金赚钱,通过出租银行卡用于收取、转移“世界杯”网络赌球资金可获利。被告人孙某主动联系对方后,将其名下的3张银行卡出租用于转移网络犯罪资金。

经调查,被告人孙某出租的三张银行卡共转入资金162万余元,被告人孙某从中获利1万余元。

经查询,被害人张某、王某、吴某、高某、冯某5人分别被消除不良征信、解除注销“京东白条”协议、下调“京东白条”利率等方式被诈骗的资金转入被告人孙某出租的3张银行卡中。

案件审理

长顺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孙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孙某退缴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常见诈骗手法

01征信修复诈骗

该类骗局针对失信群体。诈骗分子以“征信修复、洗白”或“异议申诉咨询、代理”为名义开办业务或发布广告,有的收取高额费用后失联,有的教唆个人用“非恶意逾期”理由无理申诉,或运用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以图修改不良信息、通常修改失败后不退款或失联。

02账户异常诈骗

该类骗局针对网购消费群体。诈骗分子冒充银行、网贷、互联网金融平台工作人员称被害人的信用卡、花呗、借呗等信用支付类工具,需要消除不良记录,不消除会影响个人征信;或者称被害人之前有网贷、分期记录,会对个人征信产生不良影响,以可以帮助注销账号消除分期记录等为由,诱骗被害人转账汇款,从而实施诈骗。

03网贷违约诈骗

该类骗局针对进行过网贷的群体。诈骗分子冒充银行、网贷、互联网金融平台工作人员声称被害人之前开通过校园贷、助学贷等,按照现在政策属违法违规,需要消除校园贷记录或者注销校园贷账号,以不注销会影响个人征信为由,后诱骗被害人转账汇款或让被害人在正规网贷、互联网金融APP 上贷款后,转至其提供的账户上,从而实施诈骗。

法官说

不出租、出借、出售金融账户、社交账号,包括银行卡、支付二维码、电话卡等。

通过正规渠道办理账户业务, 在ATM机等自助设备操作时,注意安全防范。

保护好账户信息,妥善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等。

凡有身份证遗失或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异常情况的师生,应尽快到有关部门查询个人名下是否存在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如有异常请及时处理,以免被当作“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打击、惩戒,影响个人生活!

法条链接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该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该款的规定处罚。

编辑 杨洋

编审 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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