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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纪委“内鬼”落马:年仅45岁,监督他人自己成了害群之马


(资料图)

官员在有了权力之后,很多都是把持不住内心的贪污,忘了自己作为官员到底该做什么,到底该为老百姓做点什么实在的事情。林命春,就是这样的典型代表,他作为官员,想的都是给自己谋取好处,甚至还充当内鬼,并且严重违反公务员的相关要求,自己去兼职,办企业,得到了大量的不义之财。那么发生在林命春身上的故事,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从一个官员的角度来说,林命春落马的时候的年龄还是很小,出生于1978年的他才45岁,这个时候他本该可以在积累了一定经验之后朝着更高的目标去前进,但是对于他来说,在这个时候得到了这样的位置,反倒是走向了自己仕途的终点。当然他谁也不该怪罪,因为一切的问题都是他自己造成的。

林命春是90年代的大学生,那个时候大学生的数量已经开始多了,但是当时国家的发展需要大量的人才,在这样的背景下,林命春则是凭借自己的学历,很快得到了重视,1999年的时候他成为组织一员,在2001年7月份的时候开始工作。

从调查结果来看,林命春在任期间,他犯下的主要问题和错误有,首先,为自己谋取好处费,插手不该插手的事情。在当时他利用自己的职权,对很多的干部岗位调整的事情,横加干涉,目的其实也非常的明确,就是希望借助这样的机会来谋取好处。谁给他好处,他就会让谁晋升,把一些不应该得到晋升的干部,直接送到了更高的位置。

其次,就是和一些其他官员一样,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和不法商人进行勾结和合作。不但如此,他甚至还插手司法系统,他为一些被告人,在案件的处理上行使自己的方便,完全不顾法律的公正性,这让人感到震惊。但是他这样做的目的显然也十分的明确和简单,那就是利用这样做法,让别人给自己好处,大家互相利用而已。

纪委的设立,目的就是为了查处官员系统中的害群之马,在这里需要强调,其实林命春一开始的时候他自己就是纪委的成员,而自己在纪委,显然对于他的不法行为也是一种很好的庇护。他本该更公正去看待一些事情,更公正去对待官场事情,结果没想到在他自己的特意隐瞒操作下,自己的纪委任职身份,却成为他自己的保护伞。

很多年,他都是在广东纪委系统里面成为漏网之鱼,有一句话说是灯下黑,这句话来形容林命春实在是太正确不过了,因为通常来说很难真的会直接将内部人员和外部贪污人联系在一起,而林命春就是利用这样的机会,让自己在没人察觉的情况下,做了非常多的违法乱纪的事情。

而在这一点上,林命春可谓是下了很大的气力,在自己有着学历,能力以及机遇等多个因素的叠加情况下,对外制造了一种清廉的形象,多年来他活跃在政坛,则是骗取了上级对他的信任。

但是反过来,他自己则是利用这些职权为自己谋取好处,这样的做法真的是罪大恶极,也真的是妥妥的害群之马。

林命春的犯罪行为,本质来说和很多贪官没什么区别,他最大的不同就是他身为纪委人员这边自己却犯法,其实这样的人也有,这也是没有办法防范的事情,只能说给纪委部门增加了工作量,真可谓家贼难防,但是林命春的落马也给那些在纪委系统,但是又在违法乱纪的人提醒,除非己不为,不然罪行早晚会被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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