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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翔集团与宏川智慧物流(香港)联合发布强制性收购支票通知

龙翔集团(00935)与宏川智慧物流(香港)有限公司联合公布,有关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代表要约人提出有条件自愿全面现金要约以收购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

于2022年8月22日,强制性收购已完成,而所有余下要约股份已过户予要约人。

应付余下要约股东的强制性收购代价款项总额已由要约人支付予该公司,其于独立开设的银行户口以信托方式替余下要约股东持有该等款项,直至余下要约股东按照要约的条款已获支付强制性收购代价;及强制性收购完成日期日起计6年届满(以较早者为准)。强制性收购支票将于2022年8月29日寄发予于2022年8月11日名列该公司股东名册的余下要约股东或任何有权收取支票的其他人士。因强制性收购完成且自其生效后,该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成为要约人的全资附属公司。

联交所已批准根据上市规则第6.15(1)条撤销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股份于联交所的最后交易日为2022年8月8日,而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将自2022年8月23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起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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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龙翔集团 宏川智慧物流 强制性收购支票通知 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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