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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公安“净网2022”专项行动侦办案件 同比增长49.78%-热点聚焦

本报讯 (记者李炼)11月30日,记者从太原市公安局获悉,今年以来,太原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强力推进“净网2022”专项行动,持续打击网络犯罪、重拳整治网络乱象。截至目前,全市网安部门共侦破涉网案件2407起,较去年同比增长49.78%,抓获2632人,较去年同比增长33.61%;打掉网络黑灰产团伙23个;查获涉案网络账号2000余个;关联出电信诈骗及地下洗钱团伙20个。

此外,全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紧盯网上各类突出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保持主动进攻、高压震慑的打击势头,聚焦翻墙、网络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网络水军”、网络色情特别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黑客攻击破坏、涉网黑恶势力、考试作弊、暗网犯罪、网络黑产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出重拳、破案件、斩链条、除团伙、除黑产、净生态。


(资料图片)

同时,太原公安网安部门公布六类十起网络安全典型案例。

一、网络赌博类案件

1. 2022年7月,网安支队破获一起跨境开设赌场案,打掉一个利用手机境外APP在网络上开设赌场的犯罪团伙。202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郭某等人为了营利,与他人合伙在一个境外赌博APP上成立了德州扑克赌博俱乐部专区“星河娱乐汇”,在专区内利用境外赌博APP既定规则进行下注,组织德州扑克玩家在线上参与赌博活动,并纠集本地网民赖某、孙某、贺某等多人维护俱乐部日常,同时推广APP下载链接和玩法,拉拢玩家入群。该组织规定抽取每局下注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渔利,参赌人员众多,赌资巨大。截至目前,郭某等人开设赌场案刑事拘留5人、行政拘留19人,现该案已移送起诉。

网安民警提示,赌瘾如“毒瘾”,不仅危害个人和家庭,还严重危害国家和社会。倡导文明,杜绝赌博。

二、“网络水军”类案件

2022年3月至8月,网安部门破获多起“网络水军”涉嫌参与刷量控评、有偿删帖、敲诈勒索和造谣引流等犯罪活动案件。

2.2022年4月,小店网安大队将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严某抓获归案。严某于4月11日将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38号)关于加强迎泽区疫情防控交通应急管理的通告》”私自编造为“《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39号)关于加强杏花岭区疫情防控交通应急管理的通告》”,后将该虚假信息发送至微信群内,导致该信息被网民大量转发,造成社会恐慌,引发杏花岭区居民抢购生活物资,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严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2022年7月,网安支队侦办的网络水军跨境电商领域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破坏生产经营案件在我市进行宣判。犯罪嫌疑人刘某桂系某电商平台商家,为了打压经营同类商品的其他商家,其雇佣张某博、郭某文、李某等人使用刷订单、打差评、恶意投诉等方式对其他14家平台店铺进行恶意攻击。该行为导致其中8家店铺遭到不同时长的封停,封停期间共计损失335088.41元。嫌疑人刘某、张某、郭某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刘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4.2022年7月,网安支队将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荣抓获。王某荣曾注册多个微博账户,并非法购买微博粉丝9000余人,其在自己微博账户发布13000余条负面信息进行炒作,再以有偿删帖进行牟利,非法获利56000余元。现犯罪嫌疑人王某荣已被批准逮捕,并移送起诉。

5.2022年8月,万柏林网安大队打掉一个涉嫌利用负面舆情敲诈勒索团伙。该团伙以“旅游商报”的名义向多地政府部门和下属单位发送当地企业项目涉嫌违规的举报函,迫使多家企业与其联系,对其进行敲诈勒索。目前,该团伙3名成员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批准逮捕。

网安民警提示,要认准消息来源渠道,提升辨别能力,不信谣、不传谣,识别“网络水军”造谣引流违法犯罪,发现后及时报警,警民合力,共同维护网络公共秩序。

三、为诈骗团伙推广引流类、“帮信”类案件

为诈骗团伙提供设备、服务以及推广引流,不仅是电信诈骗的“帮凶”,同时其行为本身也涉嫌刑事犯罪,危害巨

大。

6.2022年1月,综改分局网安大队破获一起利用非法硬件设备为境外诈骗团伙提供维护服务的案件,查获两台GOIP设备和20余张SIM卡。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目前已被批准逮捕,并移送起诉。

7.2022年10月,迎泽分局网安大队侦破了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为电诈团伙推广引流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武某强在明知一条名为“一金创投”理财广告为诈骗信息后,仍使用其两个微信公众号发布“一金创投”相关理财广告,并从中牟利。现犯罪嫌疑人武某强因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网安民警提示,网民不要轻信各种网络兼职、投资、交友,不要贪图小利做推广引流,更不要将自己的银行卡或网络账号租借他人。放弃“躺赢”心思,脚踏实地,避免违法犯罪。

四、网络涉黄类案件

8.今年下半年,迎泽分局网安大队侦破一起利用网络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邢某通过某APP进行直播,粉丝可通过向其刷“礼物”获取其QQ号码,添加好友后邢某通过QQ 向对其刷礼物的粉丝发送淫秽视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邢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网络涉黄犯罪荼毒网民身心健康,严重污染网络环境。网安民警在此警醒广大网友,拒绝网络色情,保持身心健康,呼吁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环境。

五、考试作弊类案件

9.2022年10月,尖草坪分局网安大队查获一起在国家级考试中组织作弊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在参加山西省2022年某考试期间,私自将试卷拍照后发送至微信群,按照约定由其朋友郭某搜索答案后再提供给陈某,犯罪嫌疑人陈某、郭某因涉嫌非法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罪,严重干扰考试秩序,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维护考试公平是对考生负责,对社会公平制度负责。对于涉考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始终秉持“零容忍”态度。在此也提醒广大考生,诚信应考,以案为鉴,切勿以身试法!

六、“黑客”类案件

10.网络“黑客”具有深远、广泛的社会危害性,其通过侵入、获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达到破坏或牟利的目的。今年11月,小店分局网安大队破获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犯罪嫌疑人偶某家住我市小店区,利用非法购买的某网上商城“cookie”数据(包括用户名、密码、注册账户、手机号等公民个人信息)3000余条,突破商城安全保护措施,冒用他人新用户身份非法骗取优惠券后,在网上商城以低于市场价格购买商品,再转卖于实体店赚取差价进行牟利。现犯罪嫌疑人偶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黑客”犯罪行为人趋于年轻化,网安民警提示广大年轻网友要正确学习和使用计算机、互联网知识,认清“黑客”不是侠客,网络空间不是江湖尘世,不要出于炫耀、猎奇或者牟利等心理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破坏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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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犯罪嫌疑人 强制措施 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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