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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上了 当消费者如何取证?

太原市消协提示消费者:在网络或者电视购物时,一定要留下商家的电话及地址,发生问题时能及时联系对方,并保留消费凭证和对话截图等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免费试用,合适再付款”“买一件送一件”……打开电视,在一些电视购物节目中,主播正卖力地向消费者推介产品。然而,据2021年太原市各级消协组织受理的生活服务消费投诉中,因电视购物引发的投诉量居高不下。
    去年7月,杨女士通过电视购物购买了一件大衣,经试穿发现衣服不合适,想要退货,却没有留对方的联系方式。后通过订购电话中提供的地址将衣服寄至厂家,可对方迟迟不给退款。杨女士投诉至太原市消协后,经消协工作人员和厂家多次沟通联系,最终退款。
    而住在府东街白龙苑小区的晓倩却没有那么幸运。去年12月,她在一档电视购物中看到关于塑型衣的介绍,节目中称穿上这款塑型衣可以“提臀收腹消灭赘肉”。正在为臃肿身材发愁的晓倩马上订购了一件。没想到塑型衣才穿了一周,就出现大面积开线的情况,打销售电话要求退货时,对方表示只换不退,来回运费自理。折腾了半天,不了了之。
    电视购物虽然便捷,但消费者只能通过电视或网络观看商品,却难以确定商品的材质和质量。一些经营者以次充好、低标高售,一旦发生纠纷,经营者以各种理由不予退换或退款等,导致消费者维权存在很多困难。责任主体难确定、取证难、维权成本高这些因素也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本报记者李若男

关键词: 电视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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