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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通报2021年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查处违法食品案件3.04万件,全系统网上检查网站、网店18.4万个(次),全省12315热线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1亿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3月11日,在安徽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韩永生通报了2021年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食品安全“雷霆”等系列整治行动 召回缺陷消费品117.13万件

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压实食品安全责任,创建首批“食安安徽”品牌企业(组织)150家。开展食品安全“雷霆”等系列整治提升行动,查处违法食品案件3.04万件,报备进口冷链食品12.2万吨,排查经营主体60余万家(次),及时处置17起涉阳事件,守住了不发生“由物传人”底线。新冠病毒疫苗生产监管和批签发能力实现双突破。

实施质量提升六大工程和品牌建设四大行动,在16个重点行业、112个产业集聚区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创造经济效益18.55亿元。创建首批“皖美品牌示范企业”167家。召回缺陷消费品117.13万件。

协调推动大型零售集团、品牌连锁店在全省区域一体化开展无理由退货公开承诺活动,全年新增承诺单位7416家,退货42.08万余件,退货金额1.25亿元,全年共发展参创经营户1.72万户(累计6.98万户),认定省、市、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7948户,放心消费创建进乡村活动覆盖85%行政村。

安徽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共查处违法案件4388起,同比上升54.83%

发布会上,安徽省药监局副局长许伏新表示,2021年安徽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共查处违法案件4388起,比上一年度上升了54.83%。查处大案要案12起,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4张,移送司法机关40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处。

通过多措并举、加大执法力度,有力保障消费者的安全用药。安徽坚决扛起保障皖产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零差错、无超期完成新冠病毒疫苗主检协检,有效保证了皖产3.1亿剂和全省接种1.2亿剂次新冠病毒疫苗及其他防疫药械质量安全。

安徽以品种数量位居全国第一的成绩完成药品国家评价性抽检,同时全面完成省级监督性抽检10000批次任务。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全部实施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责任主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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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食品安全 整治行动 缺陷消费品 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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