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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拓宽公益性岗位领域 江苏新开发岗位11784个

在外打零工多年后,46岁的陆美红终于有了一个稳定的工作。今年9月,她被居住地所在的常熟市琴川街道“琴川书房”正式聘为书房管理员,“就在家门口,每月3000元,单位给缴社会保险,关键是工作稳定。”看得出来,陆美红对目前的工作很满意。

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增收,常熟今年新开发了书房管理员、“残疾人之家”专职管理服务、小区保洁、保绿、保安等一批公益性岗位,先后安置了85名大龄、残疾、退役军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偏大且没有一技之长的陆美红便是其中之一。

就业稳则民心安。在中国,工资性收入是绝大多数劳动者主要收入来源。保障广大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也就稳住了群众的增收之源,承担就业困难人员兜底安置功能的公益性岗位的作用也就愈发突出。

今年年初,省政府将“新开发7000个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写入年度民生实事。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专门岗位,主要包括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无法外出、无业可扶的农村低收入劳动力。

省人社厅把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作为“两在两同”建新功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抓手和着力点,凝聚各方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公益作用、民生效用和社会效益。

疫情让一些没有稳定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失去了收入来源。今年8月,省人社厅下发通知,明确各地可以在环境消杀、卡点值守、核酸检测服务、防疫物资对接、防疫风险排查等与疫情防控有关领域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用来安置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符合条件的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按照规定,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采取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用工单位应为安置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无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今年先后发生疫情的南京、扬州两地分别迅速开发了275个、230个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支持当地疫情防控。

“如果不是公益性岗位,疫情期间我就只能失业在家了。”说这话的,是南京市溧水区柘塘街道秦淮社区居民钱昌国。今年35岁的钱昌国是一名退役军人,退役后一直在浙江宁波上班,今年南京疫情发生前刚刚失业返乡。社区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介绍他到社区防疫风险排查岗位入职。钱昌国很珍惜这个工作,每天起早摸黑,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做防疫风险排查、到核酸检测点帮助信息录入、到小区门岗执勤。因为工作出色,疫情过后钱昌国被社区正式录用为社区网格员,月薪5000元,“我很喜欢现在的工作,因为每天打交道的都是熟悉的街坊邻居,每帮大家解决一个问题都很有成就感。”

对于就业困难人员来说,一个稳定的岗位更有吸引力。针对以往公益性岗位存在领域窄、数量少、层次低,且以保洁、保绿、保安和协管员等岗位为主的问题,省、市就业主管部门不断拓宽公益性岗位领域,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多样化选择,同时明确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待遇、补贴标准等具体内容,对公益性岗位安置期满仍然难以通过市场化渠道实现就业的特殊困难人员,允许进行二次安置。省人社厅与省残联合作开发“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与省林业局联合开发护林员公益性岗位,提升林业资源网格化管理水平;与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开发护渔员公益性岗位安置退捕渔民。各地还结合本地实际开发适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公益性岗位。

每天早上7点, 扬州市广陵区琼花观社区49岁的冯芸都会准时到小区的老人助餐服务中心上班。择菜、洗菜、配餐、给老人打饭……忙得不亦乐乎的冯芸说:“助餐点就在家门口,走路几分钟就到,而且每天只要忙半天,下午还能照顾家里。”一场意外让冯芸落下终身残疾,因为行动不便,冯芸一直没有稳定工作。两年前,扬州开发了一批居家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冯芸成功应聘并一直工作至今。扬州市人社局就管中心工作人员永文萍表示,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加剧,养老助老领域的公益性岗位开发空间十分广阔。

截至9月30日,全省今年新开发公益性岗位11784个,新安置就业困难人员7946人,提前完成“新开发7000个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的年度民生实事任务。

就业困难人群的托底安置,也确保了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全省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来自省人社厅的统计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04.19万人,同比增长7.97%;9月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记者 黄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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