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推荐 > 正文

群众偶遇“稀客”,柳州警民联手实施“样本式”救助-天天新要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警官,你好!我今天扫墓的时候发现一只受伤的鸟,拿过来交给你们!”“警官,我在网吧附近发现一只像鹰的鸟,你们快过来看!”近日,鹿寨县的两名群众偶遇野生动物,报警后联合当地森林公安保护野生动物的做法,值得推广。

“警官你好,我今天在扫墓的时候发现一只受伤的鸟,我已经带过来了,现在交给你们!”4月9日,鹿寨县辖区的关先生拿着一只不常见的鸟来到鹿寨县森林公安局求助。

经民警初步检查,发现该只鸟羽毛为灰褐色、前额灰白色,没有明显外伤,但身上沾了许多破裂的蛋壳。民警及时联系了鹿寨县野生动物保护站,经工作人员鉴定,确定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领角鸮。

4月10日,鹿寨县的杨先生在鹿寨县城某网吧附近,也发现了一只像鹰的鸟,于是打电话向森林公安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该只鸟羽毛呈暗褐色,鸟大腿处有明显外伤,精神状态欠佳。

民警将该鸟带回值班室后,及时与县野生动物保护站取得了联系。经保护站工作人员鉴定,确定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鹰。

目前,领角鸮和夜鹰均民警均移交给县野生动物保护站,由该县野生动物保护站进行进一步救治和依法处置。

近期,自“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警务机制改革试点工作运行以来,鹿寨县森林公安局紧密结合社区警务工作,积极深入到村屯、田间地头广泛开展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大大提高了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今年以来,先后收到多名群众主动移交的受伤的苍鹭、白胸苦恶鸟等保护动物。

民警提醒,群众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后,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也不可以随意捕杀或食用,应该向上述的关先生、杨先生学习,及时拨打110或者联系当地森林公安求助,大家一起携手保护野生动物。

免责声明:本文不构成任何商业建议,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本站发布的图文一切为分享交流,传播正能量,此文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

关键词: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