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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住房未来五年发展蓝图出炉:住房保障对象将逐步转向覆盖城镇常住人口

未来5年,江苏城镇住房发展蓝图是啥样?近日发布的《江苏省“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全省将改造棚户区60万套(户),帮助180余万居民实现“出棚进楼”;改造5000个老旧小区,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同时围绕碳达峰目标,推动住宅建设向绿色、集约、生态方向转型,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按照75%节能标准设计建造,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60%以上;住房保障对象将以户籍家庭为主逐步转向覆盖城镇常住人口。

推动老旧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

《规划》明确,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推动建成一批美丽宜居住区。按照时序,2021年,完成1000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到2022年,基本形成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市场化、专业化、智慧化物业管理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 五年累计改造的老旧小区将达5000个。

老旧小区改造将不再局限于小区围墙以内。按照要求,将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有序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和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构建“15分钟社区服务圈”“5分钟便民生活圈”,健全商业、教育、养老服务、卫生健康、文化、体育、公共活动等居住配套功能。“十四五”时期,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新建居住社区同步配建各类设施。

改造老旧小区的“真金白银”也明确了多种来源路径。在争取中央资金补助的同时,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重点支持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措改造资金。同时加大金融机构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为改造项目及居民户内改造和消费提供支持; 将鼓励原产权单位对已移交地方的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等支持。另外,还将通过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改造。

我市出台的《关于推进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期末,将确保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力争基本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功能缺失、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需改造的部分住宅小区(包含单栋)改造任务。

新建小区六成以上为绿色建材

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推动实现碳达峰,需要发展绿色建筑、成品住房。《规划》明确将推动住宅建设向绿色、集约、生态方向转型。在老旧小区改造中,逐步开展既有住宅节能改造。加大太阳能光热系统在住宅建筑中的普及应用,因地制宜推广地源、水源和空气源等可再生能源热泵技术应用,逐步提高新建居住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新建居住建筑将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例如,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提高施工精细化水平;大力推动绿色住区、绿色住宅建设,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按照75%节能标准设计建造,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60%以上; 推广成品住房和装配化装修,装配化装修建筑面积占同期全装修建筑面积比达30%。推动充电设施所需管线敷设至每一停车位,并实施有序充电,解决社区充电难问题。

住房保障对象将拓宽到非户籍常住人口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近年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十四五”时期,全省计划改造棚户区60万套(户),完成投资3000亿元,帮助180余万居民实现“出棚进楼”。

实现住房保障水平稳步提升,除了大力实现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建设、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等都是重中之重。《规划》提出,将科学设置、稳步降低保障准入标准,确保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行业人员住房困难群体的支持力度,促进住房保障对象从以户籍家庭为主逐步转向覆盖城镇常住人口。按照目标,到2025年,江苏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将达28%; 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覆盖率达98%;新增公租房保障户数50万户; 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套数20万套(间)。

记者从南京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获悉,“十四五”期间,我市将持续供应公共租赁住房,重点解决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求,并将非户籍常住人口纳入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在充分保障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基础上,向符合条件的城市创业人员、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劳动者以及南京重点产业职工等,发放租赁补贴。(记者 顾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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