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社会 > 正文

让市场主体活力充分涌流 江苏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9月7日,我省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苏政30条”,从财税政策、金融信贷支持、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拿出“真金白银”,帮助企业纾解生产经营中的矛盾困难。紧接着,又紧扣“六稳”“六保”出台了“放管服26条”。南京、镇江、扬州、泰州也分别推出“稳企十条”“助企十条”“减负十条”“纾困八条”,政策“工具箱”密集开启,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提振市场信心。

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青山”,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留得青山、呵护青山,才能青山常在、生机盎然。江苏现有市场主体1334.5万家,其中企业385.1万家,市场主体总量位居全国前列。这些“青山”,奠定了江苏经济的坚实基础,成为江苏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和活力之源。当前,受到疫情影响,不少市场主体都遇到一些暂时的困难。在国际供应链不稳、大宗商品和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提高、订单指数走低的多重挑战下,一些外贸企业也面临诸多挑战。企业“乏力”,政策就要“给力”,帮助他们化解困难、渡过难关。

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不仅要体现在力度上,还要体现在精准上;不仅要做好“降成本”的减法,还要做实“优环境”的加法;不仅要利在短期,还要功在长远。一方面,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努力解决特殊时期的特殊困难,推动政策精准直达,落地见效,让政策的阳光雨露覆盖到不同领域、不同角落的每一个市场主体;另一方面,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充分发挥政策的协同、辐射和集成效应,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扎实推动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新生态。

人心稳则企业安,稳定企业信心就是增强发展动能。近段时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出台平台经济、教育培训、信息安全等多个领域监管举措,这些举措是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务实行动,是在复杂多变局面下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国内和国际,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力举措。加强监管是为了规范发展,是为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是为了让市场主体活力充分涌流,是为了促进各类资本、各个行业实现更加健康、更可持续、更为长远的发展。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明确指出,放眼未来,培育更具活力的市场主体厚植发展根基,一视同仁支持国有、民营、外资企业蓬勃发展,鼓励具有引领性的新业态新模式茁壮成长,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快形成“青山常在、峰峦如聚”的生动局面。

越是乱云飞渡、越是环境复杂,越要护住“青山”聚好“峰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出台一系列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改革举措,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了民营企业发展活力、信心和底气。面对世界经济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极端主义蔓延,中国对外开放非但没有止步,而且推出了一系列扩大开放的政策措施。放眼未来,我们既要抓眼前也要管长远,既要堵漏洞、强弱项,又要稳信心、稳预期,积极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开放新格局。只要设好“红绿灯”,打好“遭遇战”,稳住“基本盘”,我们就一定能让“青山常在、峰峦如聚”成为江苏发展的生动图景。

免责声明:本文不构成任何商业建议,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本站发布的图文一切为分享交流,传播正能量,此文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

热门资讯

最新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