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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高标准推进乡村建设

本报讯 1月26日消息,《太原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我市将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推进乡村建设,全面提升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为全面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5年,按照“示范有亮点,整治成规模”的思路,逐步形成“生态宜居、产村融合、唐风晋韵”的“锦绣太原”乡村风貌。全市520个行政村全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14个城中村、城边村、空心村、搬迁村因村施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其中,要建设50个以上示范标杆型美丽宜居示范村、50个以上优化提质型美丽宜居示范村、10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廊道。同时,打造2个乡村建设示范县。以清徐县为试点,分批次分年度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开展乡村风貌管控,围绕“醋都、葡乡、菜篮子”,建设6大片区,以产业发展带动乡村建设。以晋源区为试点,围绕“山水晋源、稻花飘香”,贯通农文旅,全域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此外,打造一条北部乡村振兴示范带,与南部乡村振兴示范带相呼应,抢抓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战略机遇,打造一条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的北部乡村振兴示范带,构建“以点带面、连点成线、点上出彩、线上成景”的乡村建设格局。

《实施方案》提出,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优先发展中心村,保障重点村,按照整治提升、优化提质、示范标杆三种类型分类建设。

立足扩面,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坚持补足短板、改善环境。对基础设施不足,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亟需改善的行政村,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开展“一编一改三治五化”。“一编”即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一改”即改造农村卫生厕所;“三治”即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农业生产废弃物;“五化”即有条件的村庄开展净化、硬化、亮化、绿化、美化,提升村容村貌,补齐生产、生活、生态短板。

立足提标,打造优化提质型美丽宜居示范村。坚持提质补缺、优化提升。对有一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的村庄,有产业基础或生态开发价值的乡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达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要求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四完善一推进”。“四完善”,即完善农村供水保障、完善农村电力和通讯网络系统、完善公共交通服务、完善公共服务配套;“一推进”即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改造,打造优化提质型美丽宜居示范村。

立足精品,打造示范标杆型美丽宜居示范村。坚持高点定位、产村融合。对区位条件好、生态环境优、资源禀赋强、发展潜力大、基础设施全、群众意愿高的村庄,高标准、高质量建设美丽宜居示范村,拓展村庄生产、生活、生态功能,推动特色风貌和特色产业“三提升一发展”。“三提升”即提升农房建设水平、提升农房特色风貌、提升村庄特色景观;“一发展”即发展乡村特优产业,打造集“精品农房、精致环境、精彩文化、精心产业”于一体的美丽宜居示范村,推动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与乡村经济发展互动融合。

立足连片,打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廊道。坚持集中连片、整体提升。围绕交通主干线,串联沿线村庄,突出示范村“以点带面”辐射效应,带动沿线片区3至5个行政村,实施沿途净化、硬化、亮化、绿化、美化等工程,打造风景成线、景观成带、亮点成片、生态环保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廊道,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

立足发展,打造北部乡村振兴示范带。融入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发展规划,选取示范带动效应强、发展优势明显、潜力较大的产业园区、涉农项目、美丽乡村为关键节点,扶持农业特优产业,设置标识标牌及景观小品,打造特色鲜明的标志性景观,形成一条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的北部乡村振兴示范带。(丁 洁)

关键词: 高标准 我市 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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